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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住建局关于《自贡市西秦会馆—中华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的公示

一、编制目的

为保护西秦会馆—中华路历史文化街区(以下简称街区)的空间格局、历史遗存、整体风貌、自然环境特征,改善基础设施与人居环境,完善街区功能,提升街区活力,促进街区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为街区开展保护、利用、整治、修缮等各项建设活动和实施管理工作提供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街区规划范围即街区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划范围北至中华路以北,南至龙凤山脚,西至桓候宫西侧,东至竹棚子路一带,总面积约为24.98公顷。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四、保护界线及控制要求

1.保护界线

西秦会馆—中华路历史文化街区总面积24.98公顷。实施分区保护,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两个层次。

核心保护区范围:主要范围包括解放路、中华路两侧和西秦会馆周边的历史建筑群,面积为4.77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街区保护范围内除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地区,面积为20.21公顷。

2.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已经核定的保护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

(2)核心保护范围内需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格局、地形地貌、历史风貌,严格保护历史街巷空间格局和传统建筑肌理。

(3)核心保护范围内对自然损坏或者已拆除的传统风貌建筑进行恢复性修建活动,应当按照原肌理、原材料、原风貌进行恢复,建筑高度应遵循本次规划具体分级高度控制相关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4)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新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及传统风貌建筑的恢复性修建活动外,不得进行其余的新建、扩建活动。确需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应遵循本次规划具体分级高度控制相关要求。在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部门批准。

(5)核心保护范围内严格管控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

(6)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该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确因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3.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

(1)建设控制地带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已经核定的保护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

(2)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历史街巷,不得改变历史街巷的尺度、线型、走向,应当保护街巷传统界面风貌和景观特征。

(3)整体保护街区的山水空间格局、地形地貌,保护控制特色景观视廊和景观界面。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害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4)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和改建建筑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应当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与街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对已建成的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循序渐进的风貌整治,逐步恢复街区的历史风貌。

(5)建设控制地带内,户外广告、招牌、空调外机等建筑外部设施及垃圾箱、路灯等街道公共设施的设置应当与街区整体风貌相协调,尽量采取遮蔽措施。

五、历史文化价值

  1. 千年盐都“半城青山半城楼”的标志景观地。

街区坐落于老城中心,被三面山体环抱,侧面釜溪河水流潺潺而过。街区以山水自然环境为基底,以城市烟火为烘托,山、水、城交汇相融,龙凤山公园、彩灯公园、釜溪河、西秦会馆、王爷庙、桓候宫描绘成一幅千年盐都“半城青山半城楼”的优美画卷。

  1. 见证自贡因盐设市、文明赓续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

街区始于自流井盐业生产,盛于两次“川盐济楚”,是自贡因盐设市的见证地、抗战精神的弘扬地、自贡灯会的肇始地,完整见证了清初至近现代城市历史进程的全过程,街区目前仍保留着自贡历史变迁的完整脉络,承载了自贡城市发展的历史记忆和市民的美好情感,是清初至近现代自贡城市变迁的活态博览场。

  1. 展示自贡多元、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精华地。

街区文化遗存类型丰富,民居会馆、洋行商铺、影院百货留存至今,年代丰富、风貌多元。西秦会馆、桓侯宫、王爷庙等清代建筑,具有精美的建筑和艺术价值;民国银行建筑群、自贡市人民委员会办公楼、三八巷公馆等民国建筑,具有抗战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初期重要的政治意义;自贡市人民电影院、自贡百货商店等近现代建筑是城市快速发展的见证,具有城市建设代表意义;此外,古树名木、特色美食、老地名、老字号等文化元素与特色建筑汇聚成了街区的独特印记。街区保存至今的众多历史文化遗存是展示自贡多元、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精华之所在。

六、保护内容

1.保护街区“一河两山”的山水格局和特色地形地貌,街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应避免对自然台地造成破坏,严格按照规划图则对场地标高进行管控。

2.分类保护控制街区内7条历史街巷。

(1)一类历史街巷共2条,包括解放路和中华路。

(2)二类历史街巷共4条,包括安全巷、安全巷东支巷、安全巷西支巷、三八巷。

(3)三类历史街巷共1条,为长生巷。

3、分类保护街区内历史文化资源

(1)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严格保护街区内西秦会馆、桓候宫、王爷庙3处文物保护单位和35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2)历史建筑

严格保护街区内15处历史建筑,1处推荐历史建筑。

(3)传统风貌建筑

重点保护以蒙家宅片区为代表的清代民居建筑,以及以原自贡百货大楼、沙湾饭店、自贡市政府等为代表的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时期的公共建筑。

(4)历史环境要素

保护街区内井盐文化雕塑/像2处、古遗址1处,古树名木10棵。

(5)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街区老字号、老地名、文俗文化、民间文学、传统技艺等。

七、建(构)筑物分类保护与整治

1.现状建(构)筑物保护与整治

(1)文物保护单位

对规划范围内的西秦会馆、桓候宫、王爷庙三处文物保护单位采取“修缮”的保护与整治措施,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等。

(2)历史建筑

对规划范围内的15处历史建筑采用“修缮、维修、改善”的保护整治措施。

(3)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传统风貌建筑

对规划范围内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传统风貌建筑采用“维修、改善”的保护整治措施。

(4)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其他建(构)筑物

对规划范围内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采取“保留、维修、改善”的保护整治措施。

(5)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其他建(构)筑物

对规划范围内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其他建(构)筑物采取“整治”的保护整治方式,包括整治改造和拆除。

2.自然损毁、被拆除的建(构)筑物保护与整治

(1)肌理稳定区

主要位于中华路和长生巷片区,按照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恢复性修建。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新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外,新建、改建建筑应依照史料研究,按原肌理、原材料、原风貌恢复受损肌理,建筑高度应遵循本次规划分级高度控制及图则要求。建设控制地带内,应遵循原肌理进行恢复性修建,新建、改建建筑与街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

(2)肌理不稳定区

主要位于解放路沿线、中华路东段和长生巷东段,按照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恢复性修建。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新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外,新建、改建建筑应按传统肌理进行恢复性修建,与街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建筑高度应遵循本次规划分级高度控制及图则要求。建设控制地带内,尊重传统建筑形态样式,传承有价值要素,与古为新,适当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进行肌理修复,新建、改建建筑与街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

八、展示利用规划

1.展示利用功能分区

结合街巷及建筑织补,引入新业态新功能,规划街区形成“三街五巷六区”的展示利用功能结构。六区包括三圣桥盐都博展区、石塔上烟火生活区、长生巷盐商文化体验区、花灯街城市文化体验区、八店街非遗文创集聚区、滨江路公共服务区。

2.展示利用规划

通过对文保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修缮和维修改善,完善其建筑功能实现活化利用,成为街区井盐文化、革命文化、城市文化和非遗及民俗文化活动展示、体验的承载地,以及为文创零售、老字号商铺、特色民宿等提供空间。

3.展示利用路线

规划游览路线主要包括文化体验游线、人文生态游线,各类游线可以由辅助游线进行串联。

九、图纸目录

01.区位分析图

02.保护范围规划图

03.展示利用功能分区规划图

04.保护规划总平面图

01.区位分析图

02.保护范围规划图

03.展示利用功能分区规划图

04.保护规划总平面图

 

原文地址:https://www.zg.gov.cn/zgsrmzf/c00135/pc/content/content_2005829972004839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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