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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市拟推荐历史建筑名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辽宁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普查研究、现场勘查,形成了《抚顺市拟推荐历史建筑名录》,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通过下列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方便沟通,请留下联系方式。

1.电子邮件:fsczc7500417@163.com

2.联系电话:024-57500417 024-57500573(传真)

3.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振兴大厦B座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抚顺市拟推荐历史建筑名录意见征集”)

附件:抚顺市拟推荐历史建筑名录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抚顺市拟推荐历史建筑名录

编号

建筑名称

地址

LSJZ-1

抚顺市政协旧址

新抚区东七路7号

LSJZ-2

抚顺市幼儿园

新抚区东七路11号

LSJZ-3

抚顺市人民政府旧址

新抚区东十路3号

责任编辑:戴鹏

 

原文地址:https://zjj.fushun.gov.cn/011/20251215/b1288b05-da01-4952-aa07-ff280aad20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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