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市拟推荐历史建筑名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25 20:45:01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辽宁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普查研究、现场勘查,形成了《抚顺市拟推荐历史建筑名录》,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通过下列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方便沟通,请留下联系方式。
1.电子邮件:fsczc7500417@163.com
2.联系电话:024-57500417 024-57500573(传真)
3.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振兴大厦B座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抚顺市拟推荐历史建筑名录意见征集”)
附件:抚顺市拟推荐历史建筑名录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抚顺市拟推荐历史建筑名录
编号 | 建筑名称 | 地址 |
LSJZ-1 | 抚顺市政协旧址 | 新抚区东七路7号 |
LSJZ-2 | 抚顺市幼儿园 | 新抚区东七路11号 |
LSJZ-3 | 抚顺市人民政府旧址 | 新抚区东十路3号 |
责任编辑:戴鹏
原文地址:https://zjj.fushun.gov.cn/011/20251215/b1288b05-da01-4952-aa07-ff280aad203f.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淮北市住建局承接安徽省住建厅委托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公告(淮建资许〔2025〕115号)
下一篇:重庆2026年第1批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