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一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26 19:01:46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一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5521321;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36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31日
审核: 杨亚军 责任编辑: 補忠鑫
原文地址:http://zjj.panzhihua.gov.cn/zfxxgk/tzgg/10265148.s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宜宾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5房地26号)
下一篇:烟台2025年第四十九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审核情况的公示(0102202512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