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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住建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拟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防震安居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综合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建筑业监管科、勘察设计和抗震防震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1.怒江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怒江建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3.怒江州城乡建设技术服务站;4.怒江州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服务站;5.怒江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定不移抓好两大产业。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怒江建筑业“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持续推动建筑业资质提档升级,积极为本地企业搭建与省内外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合作的平台和机会,扶持建筑业做大做强。抓好怒江建筑产业园发展,争取组织动员挖掘一批有潜力、有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入库纳统,为我州建筑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建筑业总产值增长引入新的增量元素和新鲜力量。压实县(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加快解决拟建项目因审批手续不能入统问题,争取实现尽早入统,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及时帮助房地产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商品房销售面积止跌回升。

2.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十五五”期间,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不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老旧管线改造升级;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全面提升房屋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城市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城市防洪体系和内涝治理;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切实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一是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排查和维护,确保各个系统安全运行。二是突出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抓实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外脚手架、起重机械、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紧扣危险源辨识,瞄准重点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三是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加强对涉及燃气管道的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强化巡查排查,督促企业加强市政燃气管网巡检巡查工作,积极入户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和检查,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14334.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58944.4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4855389.82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09732.72元,增长14.42%,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855389.82元,同时单位其他收入较2025年的5379295.69元减少2379295.69元,综合影响导致总收入增长,为部门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更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80241.59元,其中:本年收入11258944.49元,上年结转收入21297.1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58944.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5064.31元,下降0.39%,主要原因是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1325305.90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略有减少,虽新增上年结转收入21297.10元,但整体仍呈小幅下降趋势,预算安排紧扣部门履职需求和工作任务量动态调整,保障重点工作和日常运转资金需求。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14334.3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80241.59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2241.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064.31元,下降0.4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相关薪酬福利、公用经费等根据政策标准和实际需求进行了精准调整;项目支出168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财政用于保障重点专项工作有序开展的专项经费不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800.00元,用于支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退休职工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800.00元,用于支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事业退休职工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5838.21元,用于支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9670.00元,用于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支付死亡职工家属抚恤费。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03.51元,用于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失业保险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2380.00元,用于支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在职职工医疗保险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5234.00元,用于支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保险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6589.57元,用于支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684.00元,用于支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大病保险费的支出。

2110101行政运行4604167.00元,用于支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在职职工工资,开展公务活动支出的各项费用。

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964092.72元,用于支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燃气安全整治、自建房安全整治和综合考评等工作经费。

212010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760857.00元,用于州定额站的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1122940.00元,用于州质安站的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476198.20元,用于支付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事业在职职工工资,开展公务活动支出的各项费用。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11810.00元,用于事业公用经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839773.00,用于支付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主要用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危改补助资金,预算总额13876000.00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按地区分配如下:泸水市7440000.00元、福贡县5600000.00元、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588000.00元、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248000.00元,用于支持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保障农村住房安全。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4.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安排,故预算为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精简接待活动,压缩非必要开支,本年度无相关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保有量未发生变化,运行维护费预算根据各单位车辆日常使用需求、维修保养标准等因素测算,与上年保持一致,确保车辆正常运转支持工作开展。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全州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

用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及整治,目标实现自建房安全整治率及隐患排查覆盖率均达95%以上,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省级阶段性整治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二)怒江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全年完成4次现场督查,工作系统企业现场检查率达100%,保障群众燃气使用安全。

(三)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专项工作经费围绕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等考评事项开展工作,目标污水集中收集率≥4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2026年底前完成综合考评。(四)烂尾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牵头推动烂尾项目整治,确保1个存量烂尾项目整治完成率达100%,2026年12月30日前整治销号率≥70%,推动项目复工复产与竣工交付。

(五)遗属补助资金

    对1名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给予每月1500元补助,目标补助兑现准确率100%、发放及时率≥90%,改善受益对象生活状况。

(六)中交筑梦就业行动建筑工人培训专项资金

    组织200人次建筑工人线上线下培训考核,提升从业人员理论与技能水平,推动持证上岗,目标培训对象满意度≥90%。

(七)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危改补助资金

用于农房抗震改造,目标完成469户改造任务,验收合格率≥100%,当年开工率100%、竣工率≥70%,受益对象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交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

1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6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434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310.00元,下降5.20%,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本年度根据各单位人员规模、工作任务量及相关开支标准,结合上年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精准测算安排,压缩非必要开支,确保机构正常高效运转。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6年部门委托业务费安排15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委托业务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委托业务支出,本年度委托业务内容及规模与上年一致,故预算安排保持不变,保障相关委托工作顺利开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53399102.65元,其中,流动资产9493899.50元,固定资产1042135.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9943800.00元,无形资产246264.8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71656.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9587.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资产年报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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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附件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批复附表(汇总).xlsx [下载]

 

原文地址:https://www.nujiang.gov.cn/xxgk/015279577/info/2026-275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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