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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6〕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好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地址:http://jsj.lyg.gov.cn/lygszfj/tzgs/content/e0a0e19c-7cb7-47c5-8c37-323ae02cca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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