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攀枝花市建筑屋顶设计管控及太阳能 资源利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强化城市建筑风貌管控,现就我市新建建筑屋顶设计及空间利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屋顶设计管控
加强顶跃产品形态控制,设置屋顶跃层的禁止直通屋面。强化建筑屋顶造型与建筑主体协调性。在满足消防等特殊要求前提下,优先采用屋顶太阳能光热光伏系统,剩余闲置空间可采用屋顶绿化等形式丰富、美化建筑第五立面。新建项目设计方案送审需附带屋顶、屋顶构架大样图,相关部门加强屋顶设计审查。
二、严防违章搭建
各部门强化监管,确保各规范标准的实施,从源头预防私搭乱建等违章现象。在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强化关于建筑形态、规范违章乱搭乱建、发展建筑节能利用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增强事中事后日常监管及违法查处力度,提升城市整体风貌品质。
三、合理利用太阳能资源
强化我市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按照民用建筑太阳能光热光伏全覆盖利用原则,切实提高我市新建建筑屋顶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请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一是落实太阳能利用与建筑设计一体化,新建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包含太阳能利用专项设计,并包含设计说明和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等;二是加强新建居住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利用。多层、高层居住建筑合理利用屋顶分户式太阳能、壁挂式太阳能热水系统。三是强化太阳能光伏系统利用。充分利用建筑屋顶闲置空间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鼓励既有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光伏系统节能改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其他事项
我市主导编制的《四川省攀西地区民用建筑节能应用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评审会审查,正全力推进《标准》发布落地,民用建筑节能应用具体要求可先行参考《标准》实施。
为贯彻落实太阳能利用与建筑设计一体化,加强屋顶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原2021年3月29日印发《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民用建筑设计采用坡屋顶的函》(攀资源规划函〔2021〕45号)文件废止。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自然和资源规划局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6日
审核: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 勘设科
原文地址:http://zjj.panzhihua.gov.cn/zfxxgk/fdzdgknr_1/zcfg/zcwj/102792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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