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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羽等13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五期工程项目新路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公示

林羽等13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五期工程项目新路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平桂矿区管理处初审,平桂区住建局二审,2026年1月提交至我办复核。经复核该13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6年2月13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7813

附件:林羽等13户家庭申购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五期工程项目新路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9日

林羽等13户家庭申购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五期工程项目新路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序号申请家庭类型是否在本项目改造范围申购时间与主申请人

关系

姓名申购时婚姻状况申购时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购时家庭

住房情况

可享受面积(㎡)备注
1在本市市城区城镇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025年11月5日主申请人林羽未婚312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2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11月6日主申请人沈力未婚384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3在本市市城区城镇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019年4月25日主申请人何燕红初婚20700住房困难22.42已享受房改房47.58平方米,经核实为危房。
配偶廖锦喜
4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8月29日主申请人刘华轩初婚22086住房困难27.84已享受房改房42.16平方米,经鉴定为危房。
配偶吴洁珍
5在本市市城区城镇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025年8月29日主申请人林燕琼再婚330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李玉盛
6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9月8日主申请人谢燕冰初婚288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邹家乐
7在本市市城区城镇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025年8月29日主申请人莫韦离异360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8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9月1日主申请人温庆能初婚390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陈美娟
9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9月2日主申请人陈道元离异33600享受面积未达标33.72已享受房改房36.28平方米。
10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19年3月7日主申请人卢群芳丧偶132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11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9月4日主申请人龙丽群丧偶37200享受面积未达标20.24已享受房改房49.76平方米。
12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9月5日主申请人覃群英丧偶25200享受面积未达标40.56已享受房改房29.44平方米。
13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12月1日主申请人徐美莲丧偶19200住房困难

35.62已享受房改房34.38平方米,经鉴定为危房。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72444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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