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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9批符合梧州市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三城区农村户籍家庭名单公示3户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关于动态放宽我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梧建〔2025〕95号)的规定,现将2026年第9批符合梧州市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城区农村户籍家庭名单进行公示。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6年3月6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2026年第9批符合梧州市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城区农村户籍家庭公示名单

2026年3月2日

序号公示编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是否

低保户

月收入(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元)租金缴纳系数住用

情况

人均住房

建筑面积

(平方/人)

备注
1N2026Y0065主申请人赵锦锋本人450411********0018530.00765.001借住亲友房屋0

共同申请人蓝燕灵配偶450403********002X1000.00
2N2026TD0066主申请人罗土培本人450411********0016退休553.70553.700.2借住亲友房屋0退役军人,属梧政规〔2024〕8号文第四十一条情形。
3N2026Y0067主申请人徐石波本人450421********3512梧州市长洲区桂江保洁服务中心2300.001150.001借住亲友房屋0

共同申请人徐振东儿子450405********15180.00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3161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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