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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关于新建集资住宅10#、11#楼房屋安全 鉴定报告的公示

桂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示新建集资住宅10#、11#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十一条规定,拟对桂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予以公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3月17日。

如对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至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    编:541100

联系电话:0773-2851573

附件:新建集资住宅10#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X03250003ATZ08A-2500023)

新建集资住宅11#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X03250003ATZ08A-2500024)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9日



新建集资住宅10#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pdf新建集资住宅11#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pdf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tzgg/202601/t20260129_2969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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