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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漳建筑函〔2026〕5号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23号)《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修订〈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中介机构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漳建审改〔2024〕3号)要求,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推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规范化发展,现就202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造价咨询业

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入驻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经营暨注册造价工程师履职情况

1.造价咨询企业守法守规情况;

2.注册造价工程师守法守规情况;

3.企业管理制度公开情况;

4.注册造价师到岗履职情况;

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质量情况。

(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情况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的执行情况;

2.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质量。

(三)对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工程造价管理层级指导

根据随机抽取的驻地造价咨询企业名单,对县(区)住建局等进行业务层级指导。

(四)检查内容详见《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评定表》(附件1)。

三、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由陈琼辉二级调研员任组长,林学钦科长、黄民生站长任副组长,成员为陈一华、纪荣哲、童丽燕、陈少峰、苏慧琼、戴思萍、高然。分两小组,每小组成员2-3名。

四、检查方式

(一)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上下半年各抽查一次,每次抽查市平台造价咨询企业数量不少于30%,被查企业不重复抽取。市平台外造价咨询企业年度抽查全覆盖。

(二)采取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事项并评定的检查方式。

(三)现场随机抽查被检查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5份(至少3份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必要时抽查近两年已完成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四)检查期间在漳无办公场所配合检查的企业,检查分数以本次受检的所有有办公场所企业的“双随机”检查平均分为基准,结合编审注册造价师问询情况予以扣分评定。

五、检查时间

3月-6月为上半年检查时间,9月-12月为下半年检查时间,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电话另行通知;层级指导届时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根据《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评定表》(附件1)的要求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同时按要求填报《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调研表》(附件2)、《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接项目一览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并报送至市造价站。

(二)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请于3月31日前,做好驻地造价咨询企业名单及项目摸底汇总工作。

(三)咨询企业应当根据《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现场需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4)提前做好资料准备。检查时段编审注册造价工程师、企业负责人(总工)及财务人员需在场配合。

(四)检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本次县区检查的车辆保障及人员差旅、住宿费用,由市住建局承担。

市造价站联系人:陈少峰,联系方式:2912216,邮箱:778324977@qq.com

附件:1.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评定表

2.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调研表

3.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接项目一览表

4.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现场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1: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xls

附件2: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情.doc

附件3: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接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4: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doc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2067866940709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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