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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权签订的合同作废的公告

根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认,内蒙古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权签订的坐落于绿都新村的以下七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楼盘名称

开发商

购房人

坐落

合同编号

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民事判决书文号

绿都新村

内蒙古众一房地产开发公司

张权

五一街南丰洲路西水源路东CB-1-2-241

2010-0027533

120.09

住宅

(2025)内0802民初6618号

绿都新村

内蒙古众一房地产开发公司

张权

五一街南丰洲路西水源路东CB-1-2-242

2010-0027534

121.5

住宅

(2025)内0802民初6622号

绿都新村

内蒙古众一房地产开发公司

张权

五一街南丰洲路西水源路东CB-1-2-251

2010-0027535

120.09

住宅

(2025)内0802民初6629号

绿都新村

内蒙古众一房地产开发公司

张权

五一街南丰洲路西水源路东CB-1-2-222

2010-0027528

121.5

住宅

(2025)内0802民初6619号

绿都新村

内蒙古众一房地产开发公司

张权

五一街南丰洲路西水源路东CB-1-2-261

2010-0027537

120.09

住宅

(2025)内0802民初6624号

绿都新村

内蒙古众一房地产开发公司

张权

五一街南丰洲路西水源路东CB-1-2-231

2010-0027529

120.09

住宅

(2025)内0802民初6623号

绿都新村

内蒙古众一房地产开发公司

张权

五一街南丰洲路西水源路东CB-1-2-232

2010-0027530

121.5

住宅

(2025)内0802民初6620号

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局将以上无效合同予以公告作废并依据内蒙古众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先锋街道办事处代)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备案业务。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5日

 

原文地址:http://zjj.bynr.gov.cn/zjwtzgg/202602/t20260205_759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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