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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建局关于更新青岛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根据《青岛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更新青岛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认真负责,保守工作秘密,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

(三)具有1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自愿参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等工作;

(四)具有相关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电力、设备安装等)高级技术职称以上,实行注册执业的专业获得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在工程建设或消防安全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经常性工作地和居住地在青岛市者优先推荐;

(六)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获得国家、省、市消防审验相关表彰或奖励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申请专家和所在单位要严格遵守《青岛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二、推荐程序

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社团、企业等自愿支持本单位人员申报的,请做好材料审核把关(2020年公布的第一批青岛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需重新申报)。推荐程序如下:

(一)本人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申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审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分类确定各专业推荐人员,认真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1)、专家申报信息表(附件2)和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3月25 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2、3)签字盖章扫描件和word格式电子版,以及每位专家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原件扫描件)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邮箱(qdxfysc@163.com)。

三、审核公布

专家名单经审核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1.个人承诺书.doc

2.青岛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信息表.doc

3.青岛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doc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9日

(联系人:张春阳,电话:0532-85065007)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603/t20260309_105291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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