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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广元市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 利用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广元市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条例》起草工作,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召开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3月13日上午9:00

地点: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应急会议室(暂定)

二、听证事项

就《广元市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听证,重点是对涉及行政审批和违反条例设置行政处罚的听证。

三、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关注广元市历史建筑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或者认为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18:00前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现场等方式报名,联系人:李影,电话:15181429004,邮箱:871673845@qq.com,地址: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

四、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10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将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特点、报名顺序等综合因素确定听证代表,其余人员可作为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所有听证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要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听证旁听人对听证内容可以提交书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为立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2.广元市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条例(草案)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

附件:附件.doc

 

原文地址:http://jsj.cngy.gov.cn/new/show/18928a26709a42648736a3940dc7af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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