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5号凉山州住建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提出电子申诉材料(内容:①申诉申请;②详细补充材料),并于2026年3月25日17时前在系统中提交至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咨询公示意见请至州政府政务管理局3楼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窗口),逾期不予受理。咨询审查意见、递交申诉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时应带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本公示仅为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拨打电话咨询。
(公示期: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25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备注(不同意的理由) |
1 | 昭觉恒达建材有限公司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水井1号商住楼5楼(办公地址) | 洛木金王 | 申请新办预拌混凝土建筑业企业资质 | 拟不同意 | 1、企业基本信息中注册资本金填写与营业执照不一致; 2、技术负责人刘滔及试验室负责人罗贤卫无“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3、试验员王茂源无试验员证书; 4、法定代表人洛木金王,技术负责人刘滔及试验室负责人罗贤卫,所有职称人员,所有试验员身份证上传不规范(须上传正反面在同一页,清晰且边框完整的原件扫描件); 5、职称人员罗贤卫职称证书存疑(申诉请提供评审表及评审文件); 6、试验室工作标准规范不齐全; 7、机械设备发票待复核; 8、待现场踏勘。 |
联系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州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州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
邮编:615000
联系电话:0834-2167464。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zjj.lsz.gov.cn/xxgk/fdzdgknr_31168/gsgg_111/gstg/202603/t20260312_2954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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