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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延长《深圳市各类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标准》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深圳市各类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标准》(深建物管〔2021〕7号)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3月10日。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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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680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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