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关于浙江省工程建设优秀项目和个人评比表彰工作拟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18 12:41:11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工程建设优秀项目和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经组织各县(市、区)初审、推荐,我局审定后,现将拟上报省建设厅的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3月16日起到2026年3月20日止。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市建设局机关纪委或局质安处反映,监督电话:82468155(机关纪委),82064626(质安处)。
3.反映情况要求实名反映,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当署名和联系方式。
4.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公示的内容全面核对,如有差错,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联系人:82064735(质安处)。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jsj.jinhua.gov.cn/col/col1229168712/art/2026/art_48be657df7ec4b809418e7c5176f8d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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