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在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上还存在思想认识误区,“环保制约经济发展”的观念还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对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畏难情绪,认为该做的都做了,还是排名靠后也无可奈何。个别领导干部满足于空气质量不垫底就行了,对短期内排名提升盲目乐观。一些干部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清,讲成绩多、谈问题少;过多地强调客观因素、分析主观原因较少。有的将滚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归结于降水量小、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量大、面源污染难以治理等,没有从流域综合治理上想办法、求突破。有的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紧迫感不够,措施不力,导致襄阳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率低,溢流问题比较突出。
二、整改目标
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增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整改措施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一次,分析研究工作堵点难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
2.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纳入2024年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2024年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安排,并通过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落实到位。
3.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校教学内容,设置相关课程,邀请生态环境领域领导专家深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帮助领导干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4.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
5.贯彻落实国家、省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安排,制定襄阳市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6.持续开展重点流域水质达标攻坚行动,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一批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严格滚河等重点河流水质目标考核和生态补偿,压实属地政府责任,确保滚河等流域“十四五”水质年度均值达标。
7.开展污水收集管网攻坚行动,大力实施管网建设和修复、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提高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到2025年,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0%。
四、整改完成情况
我局涉及的为措施第七条“开展污水收集管网攻坚行动,到2025年,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0%。”,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统筹指导。一是围绕国家、省有关要求,印发《襄阳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依据《方案》,定期指导调度县(市、区)和市排水处管网排查情况和污水的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对进展不力的县(市、区)及时督办。
2.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组织开展襄阳市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督导各地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水体排查、整治等闭环管理机制,组织实施覆盖“源、网、厂、河”全要素的系统化排查。
3.实施综合治理,提升污水收集质效。制定《襄阳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4—2035年),并依《规划》有序推进排水体系建设。打出工程+管理“组合拳”,一方面大力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支干管网和接户管建设,加强源头生活污水收集,因地制宜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已编制“十四五”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库,并将部分重大项目纳入“城建计划”;谋划实施了柿铺片区截污工程、清河口泵站双回路改造工程、水质监测整改项目、樊城区七里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襄州至东津污水分流工程、襄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等项目。另一方面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和监督执法,并借鉴武汉市、福州市经验,试点“小蓝管”排水通道就近外排施工降水,结合我市项目建设情况及难点,鼓励项目架设“小蓝管”排水管道。挤出管网“外水”。
2025年,市本级管网混错接4258处全部完成整治,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87.25%,进水BOD浓度超过100mg/L,完成省、市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基本完成,验收合格。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人:胡昕昳;联系方式:0710-3233489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6年3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gsgg/202603/t20260311_3971409.s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庆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批配租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下一篇:周口市万科溥天 龙堂 润龙轩 3#住宅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变更情况公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