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4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48号),明确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6614万元,用于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支出,要求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户数为应改尽改,2024年底竣工率超过90%。住建厅、财政厅赓即按照要求完成分配方案制定,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同意,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央资金全额分解下达至各市(州)及扩权县,同步分解下达绩效目标。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财政厅、住建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4〕109号),明确下达各市(州)及扩权县2023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6614万元,省级财政已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5亿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及时下达补助资金。住建厅、财政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并结合我省资金总规模,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下达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合计56614万元。经全省民政、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三部门共同确认申报任务,对应下达各市(州)及扩权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8167户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3351户。
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督促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闲置浪费,补助资金下达各地后,由各地统筹安排,在任务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等具体确定分类分档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补助标准,并根据自身财力适当加大投入。
三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按照《四川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2〕351号)相关规定,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组织做好区域绩效目标分解下达、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在“一卡通”农村危房改造阳光审批系统履行审核审批和房屋竣工验收程序后,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各地紧紧围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共同查找短板弱项,立查立改,巩固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水平,认真组织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农村危房改造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省下达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8167户。截至2024年12月,开工28167户、开工率100%,竣工27801户、竣工率98.70%,完成100%开工、90%竣工的绩效目标。
2.农房抗震改造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省下达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33511户。截至2024年12月,开工3351户、开工率100%,竣工3299户、竣工率98.45%,完成100%开工、90%竣工的绩效目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数。2024年,我省联合民政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健全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危房户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1518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28367户,实现应改尽改数量指标。7度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抗震不达标农房改造数3351户,实现依申请应改尽改数量指标)。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1)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在我省组织的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各级住建部门、房屋质量安全专家在交叉检查中未发现改造后房屋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100%。
(2)对象准确率。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2〕262号)要求,建立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住房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监测排查出的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纳入政策支持范围。联合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全面运用“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开展线上审核审批,精准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准确率100%。
(3)农房设计。我省通过“四川民居”等新媒体,推广农房建设图集180余套。各地均编制和优化农房建设通用图集以及建设施工要点简明手册,免费供农户选择使用,各地实施危房改造的房屋均有基本的农房设计。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1)改造后发起验收申请30日内补助资金发放率。目前,资金发放率为98.24%,达到95%的绩效目标要求。
(2)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竣工率。截至2024年底,全省竣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31100户,竣工率98.67%,完成90%竣工的绩效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制定和实施分类分级补助标准。我省在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要求各地应在任务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自身财力状况等情况,具体确定分类分档到户补助标准。
(2)科学选择改造方式减轻农户负担。我省指导各地在确保改造后的房屋满足《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要求的情况下,结合危房成因的多样性,因户施策,对于能通过修缮加固消除直接危险确保安全的,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
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后房屋抗震能力。我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后的房屋在设防等级地震中无严重损毁,均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2)完善农房功能。我省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指导各地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前提下,按照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
(3)农村房屋新型建造技术推广应用。我省积极指导各地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农村房屋新型建造技术培训,提高乡村建设工匠建筑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同时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过程中,因地制宜探索推广装配式农房、轻钢结构农房、现代夯土技术等新技术,降低农户改建成本,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安全。
6.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实施改造后房屋后续使用年限。我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在无因灾受损等特殊情况下,新建房屋保持安全期限均能达到30年、维修加固房屋保持安全期限均能达到15年。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实施改造农户满意度。经21个市(州)报上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满意度取平均值,显示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达到97.24%。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省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由于农村危房改造为跨年度任务,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48号)要求,竣工90%(住建部要求次年6月底竣工)。截至2024年底,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开工率达100%、竣工率达98.67%,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督导力度,加强农房质量监管,加快补助资金执行进度,督促各市(州)改造任务按时竣工。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省将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要求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目前,未收到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被截留、挪用等问题。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c101417/2026/3/16/a42f99d24fd241de815b22fba019d2b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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