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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建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漳建法〔2026〕1号

市政府并报市委: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政治统领,坚定法治政府正确方向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坚持以学为本、突出实效,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8次、交流研讨3次、专题读书班2期,带头为挂钩党支部讲专题党课10场。各支部围绕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147次,交流研讨45次,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29场。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实地研学,邀请谷豫东同志专题讲授谷文昌家风传承。把学法作为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纳入日常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通过集中办班、举办讲座、自学等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住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法制部门和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法治建设工作专项经费,积极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聚焦全面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主抓手,从企业需求出发,全力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联合水务、国网、交通等多个部门,牵头设立“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服务专窗,梳理并整合水、电、气、网等多个公共服务事项的报装,材料从83份精简至23份,承诺办理时限从46天压缩至17天,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章审批、一站服务、联合踏勘,助力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和“七通一平”。2025年以来,我市已累计办结“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169件,有效发挥政策激励和惠企效应。

二是主动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靠前服务。在接到申请件时第一时间积极沟通,加强住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现场勘察指导,增进申请单位对审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三是做好现场勘验,实现审批提速增效。将符合条件的同一单位的多个关联事项的现场勘验,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勘验”,解决申请人多次跑和战线长的问题,有效减少审批时限,审批效率大幅提升。

(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司〔2025〕48号)的文件精神,开展行政检查事项专项清理,全面梳理现有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重复交叉或实效性不足的检查事项,一律清理取消;及时更新法律依据调整的事项。累计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33项。按年度编制涉企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时间、频次、方式、内容及依据。截至目前共制定涉企行政检查计划14项,并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备。

三、聚焦高效实施,优化政府治理制度供给

(一)加快重点、新兴和特色领域立法

推进配套实施细则制定,强化古城保护管理规范运行。为了推动漳州市古城保护管理进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保护措施,增强其可操作性。我局组织起草制定《漳州古城保护管理细则》,该细则已于2025年11月1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于2025年11月19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并施行。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漳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司〔2022〕1号)中有关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规定,严格落实报备工作,指定专门人员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做到“有件必备”。2025年,我局印发的7份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并按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系统报备及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报告和备案说明。

四、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共545个,2025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建筑市场和根治欠薪“双随机”抽查检查项目74个,发出74份督促责令改正通知书,发现320条问题;全市已查处建筑市场案件55件,围串标案件1件,共处罚金额107.84万元。以案释法起到较好的震慑作用,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是严把招标文件备案审查。2025年以来,开展招投标“双随机”检查3次,抽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项目396个,抽查比例5.8%;依托全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邀请招投标活动技术咨询专家库专家为检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提高疑难案件查处精准度,截至2025年12月5日,已提供技术支持80人次,曝光47家代理机构不良行为,对27家代理机构进行信用扣分;曝光1批(共6名)评标专家不良行为。

三是推动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规范化发展。2025年对在我市从业的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调研156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45份并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提高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抽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85份。

四是部门联动,创新推进欠薪治理。落实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我局出台欠款欠薪和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3个方案,联合人社部门创新资金末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预售监管资金解除环节)监管,通过随机抽查、电话回访等措施落实“四不解除”(投诉案件未处理完毕不解除、工资不结清不解除、隐患不消除不解除、违法违规行为不处理不解除),同时对欠薪的项目厘清合同权利义务,依托劳务实名制平台和我市开发的智慧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工人工资核对工作,并要求用工主体经工资专户在约定期限内将工资足额发放到位。2025年以来,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74起,涉及工人4929人、金额4643.64万元。

五是强化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信息化监管要求,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对受监项目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采取信用记分的方式进行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省住建厅视频监控平台加大对工地现场的在线监测监控,实现靶向监管、精准监管。2025年,我局开展在建工地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等11个专题整治,共派出1.4万人次参与检查,涉及项目1064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338份,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约2.6万条,立案查处67起,罚款107.91万元。

六是强化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为贯彻落实“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工作要求,进一步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2025年,我局组织对全市16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混凝土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共抽取38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抽测水泥、砂、外加剂37个批次,粉煤灰36个批次,碎石74个批次,矿粉30个批次,拌合物21个批次,砂氯离子含量37个批次,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混凝土试块强度21个批次,结果均符合要求。延伸抽查27个在建工程,抽取60个结构构件,用回弹法检测预拌混凝土强度,其中10个构件回弹不合格,经取芯验证后3个构件不符合要求,已按规定进一步处理。受检企业均满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要求,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总体情况良好,均建立了原材料进厂、出厂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生产情况记录、检(试)验记录及检(试)验报告等内业资料和台账。受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均有按相关规定使用散装水泥。

七是加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强化对重大项目、“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审验工作,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68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50件、办理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业务437件(其中抽中204件进行详细审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件,处罚金额总计131.29万元。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对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与省住建厅和市执法平台专班对接,做好“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的上下协调工作,推动我市各级住建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应用,实现全流程、全链条、全闭环开展线上执法办案。2025年以来,全市住建系统已通过平台录入1435条执法数据,其中市本级录入331条执法数据。

二是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的通知》(闽建〔2025〕16号),我局于2025年10月31日印发通知,要求自2025年11月1日起,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各受执法委托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适用上述裁量权基准。同时,要求各科室、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可就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基准,予以进一步细化、补充和调整,相关修订结果报经局法规科审核后以文件形式公布实施,同时反馈省住建厅。

三是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我局积极推动各执法科室(单位)切实执行《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漳建法〔2020〕2号)等制度及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

四是推行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为落实宽严相济的法治理念,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我局结合执法实际,在全省住建系统中较早梳理形成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公布首批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共计7项,且严格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向省住建厅报送我局包容审慎“三张清单”公布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报送我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抓好复议诉讼,履行司法协助。我局尊重司法权威,确保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成效。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履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每件行政诉讼案件都指定分管领导出庭参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2025年我局共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件,无败诉案件发生;完成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共18件(17件未被撤销,1件正在审理中)。

五、聚焦科学规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议事、学习制度》,进一步厘清“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议事决策界限,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议事能力。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诚信建设

做好“双公示”录入工作。我局根据《福建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我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上传至“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2025年共录入20221条行政许可和7条行政处罚信息。

六、聚焦法治为民,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2025年以来,我局受理的信访件矛盾纠纷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项目延期交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质量投诉等方面,均严格依照《信访工作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把实体关和程序关,加强信访初访件的研判工作,对于该引入信访程序办理的信访件,严谨规范处理;该依法分类的,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诉求,切实提高行业信访案件办理质量。

2025年,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件130件,12345诉求件3256件,均严格按照信访办理时间和12345平台上要求办理的期限予以办理,未出现逾期查收、逾期办理、逾期录入的情况。

(二)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推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建立以法规科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决策水平。

(三)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宣传节点,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时间节点,积极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和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深入挂钩社区、公园、古城广泛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漳州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累计向市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通过这些活动,有效普及了法律知识,切实增强了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是紧扣住建行业特点,推进“法律七进”活动。通过举办“法护古城 共守文脉”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和组织业务培训会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管理对象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025年组织召开各类宣贯培训会14场,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漳州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漳州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三是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普法覆盖面。利用“漳州市住建局”“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漳州市供排水”和“漳州风景园林”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2025年共推送普法信息10条。同时还通过机关单位和辖区公园LED屏滚动播放法律法规宣传标语,传播法律知识,营造浓厚普法宣传环境氛围。

七、存在问题

过去一年,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访维稳工作效能亟待增强。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及部分房企经营困难影响,部分房地产项目风险隐患凸显,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等特点。传统按部就班的工作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要求,亟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管理事务的能力。

(二)法制审核队伍建设上存在差距。由于机构编制和人员职数的限制,我局法制审核人员数占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比例较低,无法达到占比5%的要求。

(三)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形式有待创新。我局在普法的方式方法上仍以传统形式为主,主要采用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发宣传材料等方式,未能充分运用互动式等创新形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有关工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相关规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干部理论学习常设议题,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培训,补齐能力短板,增强学以致用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切实增强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高现有法制机构工作效率,进行合理分工,增强法制审核人员学法用法钻研业务的意识,提高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高法制审核效率。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增加法律专业人员在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中的比重,努力打造更高水平执法队伍。

(三)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普法宣传贯穿住建领域立法、执法、守法等法治实践各环节,坚持普法宣传、矛盾化解与法治教育同步推进,引导群众在问题解决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遵法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等法治观念。结合我局职能特点,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重点选取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具有典型教育意义且针对性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通过门户网站定期向社会发布,详细阐释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过程及处理依据,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公众对法治实践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四)加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全面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实现行政执法移动办案全覆盖和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同时,完善执法事项法律依据,为开展线上执法办案做好铺垫。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2067955099235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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