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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蚌埠市住建局群众诉求受理中心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规范诉求办理流程,全面提升住建领域群众诉求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设立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群众诉求受理中心(简称“受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地址

蚌埠市蚌山区曹凌路 2 号(市信访局东侧“市住建(物业)行业调解中心”)

二、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受理电话

0552—2828268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场所不再接待住建领域来访群众,凡涉及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的诉求,请前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群众诉求办理中心登记办理。

特此公告。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s://zjj.bengbu.gov.cn/xwdt/tzggao/141027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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