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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并增补泰安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3月9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其他相关单位:

为适应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专家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技术支撑能力,经研究,决定对现有泰安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进行优化调整并设立专项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遵循“优化结构、充实力量、专业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对2019年设立的泰安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进行更新和充实。同时,在行业专家库框架下,增设绿色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BIM技术应用、市政公用工程六个专项专家库,以填补相关细分领域的技术支撑空白。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良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2.熟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识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承担评审、咨询、调研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4.热心行业工作,能够认真履行专家职责,且本人及所在单位自愿接受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日常管理与工作安排。

5.无违法违规、失信或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二)专项条件

申请各专项专家库者,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相应专业及资格要求:

1.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更新)

(1)专业范围:建筑、结构、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含智能化)、道路桥梁、景观园林、燃气供热、消防等传统勘察设计核心及配套专业。

(2)资格要求: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原2019年专家库成员需重新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退出。

2.绿色建筑专家库

(1)专业范围:规划、建筑、结构、建材、暖通、给排水、电气、建筑物理、环境工程、景观园林等与绿色建筑相关的专业。

(2)资格要求: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3.近零能耗建筑专家库

(1)专业范围:建筑学、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等相关专业。

(2)资格要求: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应具备近零能耗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的设计、咨询、科研等实践经验。

4.装配式建筑专家库

(1)专业范围:装配式建筑相关设计(建筑、结构、构件深化等)、生产制造、施工安装、工程监理、咨询等全产业链相关专业。

(2)资格要求: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

5.绿色建材专家库

(1)专业范围:建筑材料、土木工程、材料与制品、市政与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资源利用等专业领域。

(2)资格要求:从事建筑或建材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建材认证检测行业人员可放宽至中级以上职称)。

6.市政公用工程专家库

(1)专业范围: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燃气、热力、给排水、电气、综合管廊、环卫、园林绿化工程等专业领域。

(2)资格要求: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

7.BIM技术应用专家库

(1)专业范围:建筑、结构、机电、市政、装饰装修等相关专业。

(2)资格要求:从事BIM技术应用相关工作满8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从事BIM技术应用相关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

三、推荐及审核程序

(一)组织动员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动员本辖区内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员积极参与申报。

(二)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者,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请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专业方向择优分类推荐。

(三)材料提报

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相应电子版材料,包括:

1.《泰安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申报表》(见附件1,需单位盖章);

2.《泰安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需单位盖章);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主要业绩或获奖证明等)。

(四)审核与入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四、其他要求

1.材料真实性。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将情况记入行业信用档案。

2.报送时限与方式。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4月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泰安市勘察设计协会(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中兴时代大厦16楼),联系人:张甜瑜、郭艳艳,联系电话:18562357227、13853831222。同时,将全套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申报表)打包发送至邮箱:taskcsjxh@163.com。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专家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

附件1泰安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申报表.doc

附件2泰安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情况汇总表.doc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9日

 

原文地址:https://tajs.taian.gov.cn/art/2026/3/9/art_45135_10313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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