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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售后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与公示

《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售后

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与公示

为规范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产权及售后管理工作,依据《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海南省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售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委托海南奥程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办法》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风险评估工作科学、客观、公正,现将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售后管理办法》

(二)实施单位: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实施范围: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和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回购、上市交易、产权变更等售后管理工作。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包括三亚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所有权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社会组织、企业、单位及社会公众。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1.对《办法》中关键制度设计的意见与建议;2.利益相关者对本《办法》实施的诉求、态度;3.利益相关者对本《办法》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时间及方式

(一)意见反馈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即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2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二)意见反馈方式

利益相关者可通过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馈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相关诉求依据。

四、公众联系方式

(一)评估主体:三亚市人民政府

(二)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海南奥程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627597237,电子邮箱:461944895@qq.com。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您的参与和支持将对本次风险评估及政策完善起到积极作用。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zj.sanya.gov.cn/zjjsite/tzgg/202603/243b7296705d42cc81870cec61eab4f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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