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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建厅组织开展《公共建筑绿色低碳更新改造技术标准》宣贯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公共建筑绿色低碳更新改造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贯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线上宣贯。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公共建筑绿色低碳更新改造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贯的通知.pdf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4日

(联系人:孙君,联系电话:85061805 )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603/t20260324_105444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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