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充分协商后签署:
甲方:
(委托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一、合同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建造一个体育馆,达到以下标准:
1. 体育馆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2. 体育馆能够满足甲方所需的各种运动项目的比赛和训练需求。
3. 体育馆设计时具有可持续性,并满足节能、环保的要求。
二、合同工作内容
1. 设计与规划
(1)负责体育馆的设计与规划,确保满足甲方的需求和相关法规标准。
(2)出具所有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等待甲方确认后开始施工。
2. 施工
(1)负责体育馆的施工,按照设计图纸和标准施工。
(2)主要施工工作包括:土建工程、电力工程、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保温隔热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等。
(3)施工期限为15个月,乙方应在期限内完成。如有延误,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建造前必要条件的准备
(1)乙方需依据甲方的要求,就建造前的准备工作提出计划,例如:运输、材料存放等等。
(2)计划应在甲方的批准后实施。
三、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 合同价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备租赁费、机械设备维护费、施工试验费、质保金等。
3. 乙方施工后,甲方对整个体育馆进行验收,甲方需对乙方结算所有费用。
四、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乙方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负责承担损失的赔款。
五、其他事项
1. 乙方施工时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得到关联部门的批准,并且得到妥善处理。
2. 合同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如有分歧,将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
3.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