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内,从事建筑石材采矿及加工的企业必须要获得采矿证。那么,如何申请福建省建筑石材采矿证呢?下面,就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相关程序。
申请程序
申请人可直接向当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申请书,提供如下资料:
1.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 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 采石场地的实地勘察报告及矿产开采方案;
4. 采石场地位置图;
5. 申请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6.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审批程序
申请审批程序包括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时间不得超过90个工作日。
初审过程中,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逐一核查,对于初审通过的申请人,需要进行复审。
在复审过程中,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并通过实地勘测核实采矿场地是否适合开采。如果资料齐全,经过确地采矿场地后认为矿产资源有开采价值,则会发放采矿证并在福建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官方网站上公示。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受到法律追究;
2. 采矿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过期后需要重新申请并进行复审;
3. 申请人须遵守《矿产资源法》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依法开采石材,不得非法采矿;
4. 采石场地要遵守环境保护法规,注意生态环境,保障当地居民权益。
福建省建筑石材采矿证的申请程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但是在申请过程中仍需要注意相关法规的遵守,确保能获得有效的采矿证,合法开采矿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