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合同纠纷答辩状
尊敬的法院:
本人系被告,自愿委托律师进行答辩,并提交本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如下:
一、事实经过
原告自愿与本人签订了新建工程合同,并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因材料、工艺、设计等方面存在分歧,并且在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费用结算标准的前提下,原告未全额支付工程款项。
另外,原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仅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项,而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支付顺序及时支付应付的款项,导致本人不得不停工。
本人多次与原告协商,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但原告以种种理由拒绝协商,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及本人的经济利益。
二、答辩意见
1、合同约定
原告与本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应当按照合同项下的规定及费用结算标准进行支付工程款项。本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无违约情况。
2、工程款项
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项并未支付完毕,且未 按照约定及支付顺序及时支付应付的款项,导致本人不得不停工。本人上门催款多次,但原告以种种理由推脱,实属不履行合同义务。
3、合理损失
原告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导致本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应当赔偿本人相应经济损失。
三、证据材料
1、合同约定
本人提交《新建工程合同》一式两份。
2、工程款项支付记录
本人提交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项支付记录、催款记录等相关材料。
3、协商记录
本人提交与原告之间的协商记录、相应解决方案记录等相关材料。
四、代理人意见
本人委托的律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异议,认为诉讼请求不符合事实及法律规定,应当驳回。
五、诉讼请求
1、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原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并承担本人因原告违反合同约定而遭受的损失。
特此答辩!
被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