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甲方为轻钢建筑业主,欲对建筑进行装修;乙方为轻钢建筑装修服务商,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轻钢建筑进行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卫浴、电气等工程内容。
二、工程进度
工程周期约为XX天,其中设计和方案确定周期约为X天,装修施工周期约为XX天。乙方应该于合同签订三日内,提交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施工进度表,并通过工作会议或电话等方式及时通报甲方施工进展情况。
三、工程款项
1、工程合同总价为XX元,合同总价款按XX%决定,分多期支付,其中次数和比例分别为:(1)签约后X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XX%;(2)棚改住房形象改造后XX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XX%;(3)棚改住房人居环境改善后XX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XX%;(4)工程验收合格后XX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XX%。
2、工程结算的计价单位为:元;结算方式为现金支付或指定银行账户支付。
3、如发生额外的增项或减项,按照价差进行结算。
四、工程保障
1、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应提供材料检验报告或产品质量鉴定证明。
2、工程保修期为XX个月(天),自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实施。
3、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损坏或质量问题,应由乙方免费修理或重做,同时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4、如因甲方故意损坏装修或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等问题,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合理维修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乙方、甲方逾期任一方未完成自己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应支付提前完成工作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2、如工程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双方若违约,均应根据违约情况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履行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与本合同一起存档。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轻钢建筑装修合同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