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材料选用原则
在德阳市的建筑工程中,选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在选取材料时,应当优先考虑质量可靠、环保安全、性能稳定的产品,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第二条 材料验收标准
对于每批次进场的建筑材料,都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标准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和德阳市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各项指标不合格的材料将被拒绝使用。
第三条 重点材料质量控制
对于建筑中的重点材料,如混凝土、钢材、水泥等,必须进行更加严格的质量控制。特别是对于耐久性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部位,应当选用质量可靠的材料,并进行相应的质量检测和监控。
第四条 材料使用记录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材料使用记录,包括材料的来源、进场时间、使用数量等信息。这些记录将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问题的追溯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条 质量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建筑材料质量问题引发的质量事故,相关单位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责任人应当追究责任,并对受影响的建筑部位进行检测和修复,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 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措施。同时,质量监督部门将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