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围
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双方根据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雇佣乙方提供的建筑装饰施工队劳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劳务内容
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派遣合格的施工队人员,负责执行建筑装饰工程。
2. 乙方负责组织施工队人员进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报酬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按合同约定的报酬标准支付给乙方。
2. 报酬支付方式为每月一次,支付日为每月工程验收合格后的次月5日。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时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报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其他事项
1.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