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公司出纳劳动合同是建筑装修公司与其出纳员之间的一份约定文件。该合同规定出纳员在建筑装修公司工作期间的职责、权利和薪资待遇等方面的内容,旨在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合同基本条款
一、岗位职责
出纳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筑装修公司的收支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管理、银行存取款、支付账款等。同时,出纳员需按照公司规定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二、劳动待遇
建筑装修公司将根据出纳员所提供的劳动价值给予相应的薪酬报酬。具体的薪资待遇及发放方式等事项由公司制定并与出纳员签订薪资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较大的保障。
三、工作时间
出纳员将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具体的工作时间由公司安排,如需调整,将提前通知出纳员并征得其同意。
四、劳动保险
建筑装修公司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出纳员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其养老、医疗和其他方面提供保障。
合同解除条款
一、双方自愿解除合同
在出纳员入职期限内,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并经公司同意后进行离职。公司应当依照规定为出纳员结算工资,并办理工作交接和相关手续。
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在出纳员入职期限外,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解除协议。公司应当依照规定为出纳员结算工资,并办理工作交接和相关手续。
三、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出纳员在公司岗位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者严重失职情形,公司有权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附加条款
一、出纳员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公司工作正常进行。
二、出纳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各项业务,如有紧急情况,应当随时为公司工作进行必要的加班工作。
三、本劳动合同所称的“职工福利”包括但不限于节日福利、带薪休假、职工活动等。
建筑装修公司出纳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公司和出纳员之间建立了合法约束关系,将有利于公司的正常运营,也将确保出纳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