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法官,我是被告方建筑分包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我代表我们公司就原告方在建筑分包合同的争议问题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合同约定存在纠纷
根据建筑分包合同,双方约定了工程价格、时间、质量及设计标准等重要内容,但在履行过程中,双方的合作存在问题,导致施工进度延误和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
在工程付款上,原告方没有及时支付分包公司的工程款,同时又要求提前完成工程,导致分包公司在承担巨大压力的情况下,违反了工程质量和标准约定。
在施工中,原告方没有给予分包公司足够的配合和支持,不断变更设计方案,导致分包公司的施工难度增加,时间周期也随之延长。
二、原告方存在违约行为
根据建筑分包合同的规定,原告方应按照约定时间、质量、价格等要求,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和材料,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原告方没有充分履行自己的约定责任,严重违约。
具体来说,原告方先是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进度卡住。同时又不断变更设计方案,导致分包公司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同时,在材料指定的问题上也有问题,导致只能使用某些质量和技术互不相适应的材料。
三、双方建设性解决争议
尽管建筑分包合同约定不尽人意,但是作为商业合同,双方应该保持建设性沟通和解决方案的探讨。我们主张,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可以就支付工程款、工程时间进度和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协商和妥协。以谋求双方在经济和合法责任方面的较大限度的权益保护。
建筑分包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纠纷,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我们还将就委托代理人费等其他费用问题进行辩护,以确保我们的经济权益和法律上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和维护。谢谢法院给予的关注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