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劳务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签约各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共同订立,旨在就建筑垃圾处理劳务事宜达成一致:
甲方
甲方为本合同项下的委托方,具有合法的建筑项目经营资格,并有权控制和指导本合同项下的建筑垃圾处理工作。
乙方
乙方为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方,具备从事建筑垃圾处理劳务的合法资质和技术能力。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工作内容
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建筑工地内的垃圾清理、分类、运输和处理工作。
2. 乙方应确保垃圾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保证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工作报酬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务报酬,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具体报酬金额和支付时间见附件。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甲方应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履行中断或延迟,双方应免除相应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