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劳务建筑公司是为建筑企业提供劳务输出服务的一种企业类型。不同于一般建筑企业,附属劳务建筑公司并不直接与业主签订工程合同,而是向建筑企业提供相关人员的派遣服务,协助建筑企业完成工程建设。
要成立一家附属劳务建筑公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公司法》、《企业名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冒用、模仿他人名称,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2. 注册资本金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企业应当在成立时缴纳注册资本的20%作为公司的注册资金。
3. 法定代表人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公民,不得有负有刑事责任的前科,并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4. 股东数量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最少应由两个股东出资。其中,自然人股东应不少于二人,并且应占全部股份的50%以上,法人股东不得占超过50%的股份。
5. 经营范围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与自身的主营业务相符合,同时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6. 办公场所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的办公场所应当有固定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基本设施,符合生产经营需要。
7. 技术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附属劳务建筑公司应当配备专职技术人员,例如:拥有工程师、建造师等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附属劳务建筑公司所从事的劳务输出服务,必须由拥有相应会员资格、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三类人员来执行。
8. 注册登记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需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合法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各种证照,方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以上是附属劳务建筑公司成立的主要条件。对于想要注册一家附属劳务建筑公司的投资者来说,需要仔细了解并掌握上述相关法规和规定,让自己的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