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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劳务建筑公司注册条件

上传时间:2024-07-30 15:02:13文件大小:10-20K作者:投稿用户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是为建筑企业提供劳务输出服务的一种企业类型。不同于一般建筑企业,附属劳务建筑公司并不直接与业主签订工程合同,而是向建筑企业提供相关人员的派遣服务,协助建筑企业完成工程建设。

要成立一家附属劳务建筑公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公司法》、《企业名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冒用、模仿他人名称,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2. 注册资本金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企业应当在成立时缴纳注册资本的20%作为公司的注册资金。

3. 法定代表人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公民,不得有负有刑事责任的前科,并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4. 股东数量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最少应由两个股东出资。其中,自然人股东应不少于二人,并且应占全部股份的50%以上,法人股东不得占超过50%的股份。

5. 经营范围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与自身的主营业务相符合,同时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6. 办公场所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的办公场所应当有固定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基本设施,符合生产经营需要。

7. 技术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附属劳务建筑公司应当配备专职技术人员,例如:拥有工程师、建造师等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附属劳务建筑公司所从事的劳务输出服务,必须由拥有相应会员资格、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三类人员来执行。

8. 注册登记

附属劳务建筑公司需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合法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各种证照,方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以上是附属劳务建筑公司成立的主要条件。对于想要注册一家附属劳务建筑公司的投资者来说,需要仔细了解并掌握上述相关法规和规定,让自己的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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