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广大市民居住环境更加清洁卫生,我公司与你方就化粪池土建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总体规划
本工程总建设范围为该社区内所有公共厕所的化粪池,共计20个。施工地点均在马路边缘处,方便后期的日常清理与维护。
第二条 工程进度
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为45天,具体进度如下:
- 开工:2021年7月1日
- 主体土建施工:15天
- 管道敷设:5天
- 电气布线:5天
- 水泵安装:2天
- 试运行:3天
- 交付使用:2021年8月15日
第三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所有材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选用,施工所采用的方案、程序和方法合理、科学、适用。工程质量达到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并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为了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五条 环境保护
为了保障公共环境的卫生,我公司将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避免噪音扰民,确保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没有不良影响。
第六条 工程验收
本工程建设完毕后,应组织验收。施工单位应全面配合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本合同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协议,否则,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都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与守约方达成协议。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签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本合同签字、盖章即表明双方同意合同内容并接受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甲方(施工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业主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