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某建筑公司的承包方代表,在这场合同纠纷的庭审中,我作为建筑公司的仅有代表,现就建筑合同纠纷一事向法庭表述我方的观点。
一、我们公司与原告公司签订了项目为某某大厦装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在项目施工期间,双方因为一些理念和管理上的分歧,产生了一些小的纠纷,但都得以妥善解决。直至现在,原告公司却提出资金不足,要求我们公司对其产生的巨额损失进行赔偿。我们公司认为这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拒绝了对方的要求,所以原告公司向法庭提起了诉讼。
二、关键词析
1、合同约定:根据合同约定,项目交付期限是同意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验收以及交付验收,两方对质量、时间进度等进行了约定。
2、诉讼请求:原告公司诉讼请求我们公司应当负责承担巨额损失。
3、事实及管理:我们公司在项目过程中,已经妥善解决了双方有分歧的问题,并且已经按照约定的资金按时向原告公司支付,但是原告公司仍然产生了巨额损失。
三、事实分析
1、项目延期:与原告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项目交付期限,我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并且按时完成了施工,但是因为其他原因延误了交付期限。至此,我们公司已经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进行了相应的赔偿。但是,原告公司却在此基础之上向法庭提起了新的诉讼请求,这一行为是违反了我们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的。
2、实际负担:在项目实际付款过程中,我们公司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了所有应支付的资金,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的情况支付了尾款。因此,原告公司无法要求我们对其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四、责任划分
1、违约责任:我们公司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发现了自身的延误行为,然而我们也承认了自身的错误,为延误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赔偿。但是,原告公司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并没有遵守约定的交付期限。因此,我们公司应该对原告公司失信行为造成的损失免责。
2、管理责任: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我们公司的管理完善,确保了项目顺利推进,但是原告公司却没有尽到自身合同义务,致使项目延误,给我们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五、请法庭做出公正判决
综上述,我们公司承认自身的部分错误,为此进行了相应赔偿。但是原告公司并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致使项目迟迟得不到解决,这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经营。我们真诚的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处理本案,作出合理的判决。
我作为建筑公司承包方的代表,在此感谢法庭听证,感谢您的耐心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