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栖霞市建筑质量工程监督站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和管理栖霞市范围内的建筑施工质量。同时,它也是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构职能
栖霞市建筑质量工程监督站负责建筑施工监理、质量检查和安全评估,具有以下职能:
1.建筑施工监理:该机构负责对栖霞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实施监理,包括工程设计的审核和验收、现场施工的监督和管理、质量检查和合同管理等一系列的工作。
2.质量检查: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控,检查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工作质量,确保建筑工程符合规范和标准,并且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验收。
3.安全评估:负责从安全角度对建筑工程进行评估,实施安全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为施工过程中的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机构组成
机构由主任、副主任、技术人员、职工、行政人员等工作人员组 成。机构主要包括:
1.办公室:主要负责机构的管理和内部沟通。包括行政管理、人事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质量管理科:负责建筑施工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包 括施工质量的核心指标和质量评估标准制定、质量分析、指导和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3.安全监察科: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的监控和管理,包 括现场安全、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同时,还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4.技术支持所:负责数码建筑等相关技术问题的研究和 询问,包括技术支持和技术询问,为建筑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监督实施
栖霞市建筑质量工程监督站的主要工作是对建筑工程实施监督、质量检查和安全评估。在具体实施中,该机构应加强对建筑项目的跟踪检查和质量评估,特别是对建筑工程的立项和预算、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相关部门还应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建筑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作为保障建筑安全的重要部门,栖霞市建筑质量工程监督站负责实施建筑施工监理、质量检查和安全评估,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未来,该机构还需加大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同时根据新的市场需求和技术变革,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市场化建设,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