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阳江市建筑市场迅猛发展,建筑项目数量不断增加。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提高阳江市建筑市场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平,旨在加强建筑市场准入管理,特公示阳江市建筑资质条件要求,供各建筑企业借鉴。
一、注册资金
1、按法人制的建筑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信誉良好、建筑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小型建筑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二、企业规模要求
1、大型建筑企业
年产值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员工不少于300人,年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中型建筑企业
年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员工不少于100人,年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小型建筑企业
年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员工不少于50人,年纳税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三、管理人员要求
1、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专业知识,取得相应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获得相应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证书。
2、具有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造价、资产评估、安全管理、质量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建筑企业,应按规定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并满足相关条件要求。
3、企业应当设立资产评估专业部门,在注册资金中用于支持资产评估业务。
四、建筑企业质量管理要求
1、建筑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取得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建筑企业应当进行企业信用评价,取得相应的信用评价证书;
3、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建筑工程市场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建筑企业,需要至少具有该施工工种或者工程类别的建筑施工等级证书;
4、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建筑工程市场从事建筑工程设计的建筑企业,需要至少具有该工程类别的建筑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五、财务状况要求
1、建筑企业应当具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现金流管理能力;
2、建筑企业应当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出现重大经济问题。
六、安全、环保、劳动保障要求
1、建筑企业应当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障制度;
2、建筑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标准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障证书或者验收书;
3、建筑企业应当具有经验丰富、配备完整、素质优良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障人员。
以上公示资质条件要求为阳江市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在持续对建筑企业进行严格管理要求,希望各建筑企业和建筑从业者不断健全自身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以更好地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