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和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对建筑的安全性、防火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防火规范对建筑应急照明装置的设计和使用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一、建筑防火规范对应急照明的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建筑应急照明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装置应安装在明显位置,易于找到,并且应标明应急照明装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灯具的光照度应符合规定标准,保证疏散通道、楼梯等地方有足够的照明。
3、装置应配备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开关,并保证在停电时,能够正常使用。
4、应采用安全、可靠的电源系统,确保能够稳定供电。
5、一些特殊区域,如化工厂、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应急照明的灯具应采用防爆类型。
二、应急照明装置的选取和设计
1、照明灯具
在选取照明灯具时应考虑灯具的功率、亮度、光效等性能参数。在公共场所和疏散通道,应当选取明亮、光效高的灯具,以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在一些特殊场所,如化工厂、油库等,应选取防爆灯具,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不发生爆炸。
2、应急电源系统
应急照明装置应采用双电源供电,一路供电为市电,一路供电为备用电源。当市电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应自动切换,确保应急照明灯具能正常使用。
3、灯具布局
灯具的布局应根据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楼梯等地方的特点进行选取,一般应按照“每5m至少1灯”的原则,并同时考虑灯具之间的均匀度,避免产生盲区。
4、灯具控制
应急照明灯具有手动开关和自动开关两种方式,手动开关由人工控制,自动开关由电路控制。在灯具控制装置选取时应考虑控制的方便性、稳定性、防水性等要素。
在选购和设计应急照明装置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的大小、用途、结构、人员密度等因素,以及建筑防火规范对应急照明装置的要求,确保在火灾等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