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莲花县物业招标项目
1.2 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莲花县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公共设施正常运行,莲花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物业服务项目。
1.3 项目规模
本项目包含多个物业服务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1:莲花县政府大楼物业服务
标段2:莲花县文化中心物业服务
标段3:莲花县体育馆物业服务
标段4:莲花县医院物业服务
二、招标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资质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
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 特定资格
具有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师证书
具备一定规模的物业管理团队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行业标准
三、招标流程
3.1 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将在莲花县政府采购网站、莲花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
3.2 资格预审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将对预审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名单。
3.3 投标文件递交
合格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3.4 开标评标
招标人将组织开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和评审。评审结果将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综合评定。
3.5 中标公告
中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确定并公示。
四、项目内容
4.1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日常保洁、绿化养护、设备维修
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秩序维护
能源管理、水电抄表、垃圾清运
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
4.2 服务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服务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水平
应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台账和档案
五、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登陆莲花县政府采购网站或莲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报名。
六、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莲花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796-12345678
联系地址:莲花县政府大楼
七、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解释和中止或撤销招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