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被投诉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的行为。
一、 投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招投标投诉做出了相关规定。
二、 投诉主体
(一) 投诉人
1. 投标人: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潜在投标人:指有意参加投标活动,并获取了招标文件,但最终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其他利害关系人:指除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以外,其合法权益受到招标投标活动影响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 被投诉人
1. 招标人:指依法组织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招标代理机构:指接受招标人委托,办理招标事宜的机构。
3. 其他投标人:指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
三、 投诉事项
投诉人可以对以下事项提出投诉:
(一) 招标投标程序方面
1.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或者存在歧视性条款;
2. 不依法进行资格预审;
3. 发售招标文件不公平、不公正;
4. 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5.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6. 开标程序不符合规定;
7. 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
8. 评标过程不公正、不公平;
9. 中标结果公示不及时、内容不完整;
10. 违规发布废标公告、终止招标。
(二) 招标投标实质性方面
1. 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2. 招标文件要求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3.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4.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恶意竞争;
5.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6. 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的贿赂;
7. 招标人违法指定中标人;
8. 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四、 投诉流程
(一) 投诉准备
1. 收集证据:投诉人应收集能够证明被投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例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录音录像等。
2. 书写投诉书:投诉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事实和理由;
投诉请求及相关证据目录。
3. 提交投诉材料:投诉人应按照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 受理审查
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 调查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四) 结果送达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五、 投诉处理结果
行政监督部门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被投诉人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可以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 责令改正;
2. 警告;
3. 罚款;
4. 取消中标资格;
5. 暂停投标资格;
6.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 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六、 投诉注意事项
1. 及时投诉: 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0日内提出投诉。
2. 提供真实材料: 投诉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据材料,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3. 依法维权: 投诉人应当依法行使投诉权利,不得滥用投诉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七、 招投标被投诉的影响
1.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影响: 招投标被投诉会延误招标投标进程,增加招标成本,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2. 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影响: 招投标被投诉会损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声誉,影响其市场竞争力。
3. 对投标人的影响: 招投标被投诉会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成本,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
八、 如何避免招投标被投诉
1. 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2. 加强内部管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3. 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投标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及时解答投标人的疑问,避免因沟通不畅引发投诉。
招投标被投诉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现象,它反映了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了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规范招标投标行为,预防和减少招投标投诉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