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招标项目可否变更工程量,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完成招标程序,并签订了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对原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进行调整。这是一个在工程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涉及到招标投标法的公平竞争原则、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等多方面法律规定。
一、原则上可以变更,但需满足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招标项目原则上可以变更工程量,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变更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或者标书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修改招标文件,并重新招标:
(一) 招标文件存在歧歧义、重大缺陷,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二) 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授标推荐意见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符,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有效性的;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履行不能实现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变更程序合法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 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工程量变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常见的工程量变更事由
在工程实践中,常见的工程量变更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不可抗力因素
例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政府行为等社会异常事件,导致原设计无法继续实施,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调整。
2. 设计变更
由于设计缺陷、设计遗漏、设计标准变更等原因,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
3. 现场条件变化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地质条件、地下管线情况等与原勘察资料不符,需要对原设计进行调整,
4. 材料和设备变更
由于市场供应、技术更新等原因,需要对原设计中采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更换,
5. 其他原因
例如,国家政策调整、业主需求变化等,也可能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
三、工程量变更的程序
工程量变更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变更申请
工程量发生变更后,提出变更申请的一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数量、金额等相关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查变更申请
收到变更申请后,对方应当及时对变更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就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论证。
3. 协商确定变更内容
双方应当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变更的内容、价格、工期等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4. 签订变更协议
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价格、工期等事项,并作为原合同的附件。
5. 履行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进行工程量变更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工程量变更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2. 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在变更过程中,双方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变更申请、审查意见、会议纪要、变更协议等,以便日后发生争议时能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 合理确定变更价格
变更价格的确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参照原合同的约定,也可以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4. 及时调整工期
工程量变更可能会对工期产生影响,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进行合理的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
已招标项目原则上可以变更工程量,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进行工程量变更时,双方应当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相关问题,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