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钱以下不招投标”指的是在公共采购中,对于低于一定金额的采购项目,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等竞争性程序,而是直接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采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规定:“采购金额低于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可以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金额低于较低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可以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财库〔2023〕1号)规定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具体如下:
货物采购: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服务采购:50万元人民币以下
工程采购:200万元人民币以下
直接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直接与供应商协商采购,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程序。直接采购方式适用于采购金额低于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适用范围
多少钱以下不招投标适用于以下情况:
采购金额低于限额标准
采购具有紧迫性,需要快速采购
采购具有专业性,需要指定供应商
采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
其他特殊情况
程序
直接采购方式的程序一般如下:
1. 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
2. 采购人选取供应商,并协商价格和合同条款
3. 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4. 采购人验收货物或服务
5. 采购人付款
注意事项
虽然直接采购方式可以简化采购程序,但仍需注意以下事项:
采购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取供应商
采购人应确保采购价格合理,避免浪费公款
采购人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腐败和舞弊行为
优点
直接采购方式的优点包括:
程序简便,可以快速采购
可以指定供应商,满足特殊需求
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竞争,节省时间和成本
缺点
直接采购方式的缺点包括:
可能缺乏竞争,导致价格较高
可能存在腐败和舞弊风险
可能无法满足所有采购需求
适用性
直接采购方式适用于以下类型的采购项目:
小额采购,金额较小,不需要公开招标
紧急采购,需要快速采购以应对突发情况
专业采购,需要指定供应商提供具有特殊专业知识或技术的货物或服务
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采购,涉及敏感信息,需要指定供应商
其他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相关概念
公开招标:一种竞争性采购方式,采购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并根据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择优选取中标供应商。
询价:一种竞争性采购方式,采购人向多家供应商发出询价函,征求供应商对采购项目的报价,并根据报价择优选取中标供应商。
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中,对于低于一定金额的采购项目,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等竞争性程序,而是直接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采购。
直接采购:一种非竞争性采购方式,采购人直接与供应商协商采购,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