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是指在山西省范围内,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所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其目的是规范招投标市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效益,促进建设工程行业健康发展。
管理依据
山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73号)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0号)
管理机构
山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投标管理处负责。
管理范围
山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范围包括以下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水利工程
电力工程
通讯工程
矿山工程
其他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方式
山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
投标资格
参加山西省建设工程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无不良信用记录
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合同范本
投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函
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标书
商务标书
评标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的主要内容包括:
资格审查
技术评审
商务评审
中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合同签订
合同执行
合同变更
合同解除
监督检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山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检查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检查招标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检查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处罚
违反山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
责令改正
取消中标资格
吊销资质证书
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
投诉与申诉
对山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投诉或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