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人们对旅游产品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体验式旅游项目备受喜欢。景区游船项目作为一种集观光、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水上旅游项目,市场潜力巨大。
1.2 项目目标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选取一家具有丰富经验、雄厚实力和良好信誉的企业承接景区游船项目,打造安全、舒适、环保、高品质的游船旅游产品,提升景区旅游服务水平和品牌形象,促进景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
3.1 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国家规定的水上旅游客运经营资质;
拥有符合安全标准的游船及配套设施;
具备专业的游船运营管理团队和经验;
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能力。
四、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企业实力(30分): 包括企业规模、注册资金、经营年限、类似项目经验、业绩、信誉等。
技术方案(40分): 包括游船类型及数量、航线设计、运营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服务质量承诺等。
报价(30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者得分较高。
五、合同主要条款
5.1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一般为 5-10 年,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5.2 经营模式
可采取以下几种经营模式:
单独经营模式: 中标企业获得景区游船项目的单独经营权,负责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
合作经营模式: 招标方与中标企业共同投资、运营和管理景区游船项目,收益按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租赁经营模式: 中标企业租赁招标方的游船及相关设施进行经营,并向招标方支付租金。
5.3 收益分配
具体的收益分配比例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
5.4 安全责任
中标企业应承担景区游船项目运营期间的安全责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对游船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5.5 环境保护
中标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景区水域环境,防止污染,维护生态平衡。
5.6 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参与投标的企业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方将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
景区游船项目招标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招标方和投标方双方认真对待。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有意向参与景区游船项目招标的企业更好地了解相关信息,做好充分准备,提高中标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