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项目门窗供应合同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7-28 10:46:37
建筑施工项目门窗供应合同是供应商与建筑施工项目方之间达成的一份合同文件,约定了门窗供应的合作方式、供应价格、交付时间等各项具体内容。
供应商权利义务
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应门窗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且符合建筑施工项目方的相关需求。在供应过程中,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门窗,如发生延期等情况应提前与建筑施工项目方进行协商。
建筑施工项目方权利义务
建筑施工项目方有权在收到门窗后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门窗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门窗。与此同时,建筑施工项目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支付门窗款项。
合同结束条件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结束:
- 门窗供应完毕并经过验收
-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
-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
违约责任
在门窗供应过程中,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供应商未按时交付门窗,应承担延期交货的责任
- 供应商提供的门窗不符合质量要求,应承担返工修理的责任
- 建筑施工项目方未按时付款,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费用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供应商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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