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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例,政府采购纠纷案例,行政裁决流程解析

政府采购是一种政府自身采购服务和物品的行为,政府采购具有公开、透明、公正等特点,但是由于采购规模大、操作复杂等原因,政府采购可能会产生一些争议和纠纷。政府采购的纠纷解决方式多种多样,其中行政裁决是其中重要的一种方式。本文将介绍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例,以及政府采购纠纷的行政裁决流程。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例一:某企业业务员张某以代理销售的方式与某县政府采购中心签订了卫生纸的销售合同,但在中标后却被取消中标资格,政府采购中心解释称雅培公司有关产品入围,中标结果由内部程序自动生成,本公司无可用文书予以合法表述。在张某的多次申诉后,该县政府采购中心还是坚持不支持其中标资格,之后张某向该县政府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审定。后经市级财政局法制处进行调解,政府采购中心认定张某确实符合条件,重新予以提请审批,并根据“律师函向外开放、实际退还无合理解释的保证金、未再追究本案及诉讼成本等费用”的标准给予了合适的赔偿。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例二:某公司参加了某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咖啡机集中采购活动并中标,但途中政府突然撤销了中标资格,并重新进行了招标,项目最终入围商家也发生了改变。该公司选派了律师帮助解决该纠纷,直到最后官司打到了省法院。通过多方面的证据证明,该国有企业明显与中标商家有利益关系,最终法院判决中标结果无效,政府采购中心重新组织集中采购,并公开透明选定较优商家。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例三:某县政府采购端口交换机,招标金额为100万,但是最终中标费用达到180万,导致申诉浪潮不断。经过多次公开谈话,政府采购中心最终决定撤销该中标结果,重新进行招标,并且对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评议,决定予以降职。

以上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例都是在政府采购纠纷中通过行政裁决方式解决的。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政府采购纠纷行政裁决的流程:

1、当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争议和纠纷时,申请方可以向政府采购的委托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招标文件确认,并在评标结束前提交申诉书。

2、采购部门在收到申诉书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向申诉人发送回复通知书。对于申诉件的认定,采购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申诉件进行立案、审核和申诉调查等工作。

3、如果采购部门对申诉件的处理仍无法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申诉。

4、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件后进行立案和审核,经审核后,应将行政裁决书发给当事人,并明确依据行政法规、法律规定作出行政裁决。

政府采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公共活动,政府采购中的纠纷不能随便忽视,需要在市场效率、公平竞争和信任机制之间不断寻求平衡。政府行政裁决是政府采购纠纷处理的一种常用方式,能够更好的保障政府采购的透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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