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投诉处理细则(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
在企业与政府之间进行招投标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的问题,招投标投诉处理就成为了一个必要的环节。招投标投诉处理细则是规范投诉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下面就是招投标投诉处理细则的详细说明。
一、投诉处理流程
1、投诉受理:接到投诉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告知书,告知投诉人依据什么规定进行处理。
2、投诉调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进行调查,并通知投诉人配合调查。
3、投诉复核: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另选人员重新复核招标方案,以确认是否有不当行为。
4、处理结果: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处理结果通知相关各方。
二、关于投诉受理
1、投诉人应提交投诉申请,并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
2、投诉人不能再其他方面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否则投诉将被拒绝受理。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通知投诉人是否受理,并在3天内出具受理告知书。
三、关于投诉调查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2、投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配合调查,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3、投诉人未提供必要证明材料,或拒绝配合调查,将影响投诉处理结果。
四、关于投诉复核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组织人员复核招标方案。
2、复核过程中不得向投诉人泄露有关细节,以保证复核结果的公正性。
五、关于处理结果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相关各方。
2、对于有不当行为的投标方,可以取消其投标资格或投标保证金,或者在招标程序中留下不良记录。
3、对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招投标投诉处理细则是保护企业与政府公平竞争的重要规定,加强投诉处理过程,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将有助于推进我们的国家建设。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招投标投诉处理细则的规定,秉持公平竞争的原则。
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是针对招投标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投诉行为而制定的。该细则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批准,并由其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一、投诉内容
1. 招投标活动期间,对于参与活动的企业、机构、人员或参与活动等任何可能存在的不公平的做法,可以投诉。
2. 对于未按照招投标活动规定的标书、报价、评审过程等行为,可以投诉。
3. 对于招投标活动期间发生的其他违法及不当行为,可以投诉。
二、投诉程序
1. 投诉人应当在发现可以投诉的行为后,及时向招标投标协会投诉。
2. 投诉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其所投诉的行为,以便协会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协会将会进行调查研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4. 对投诉行为处理结果,协会将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并对处理结果公布。
三、投诉处理原则
1. 公正原则。投诉处理要公正公开,不得受到任何外界的干涉。
2. 公平原则。在处理投诉时,应当遵守公平原则,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均要受到公平的待遇。
3. 尊重原则。协会在处理投诉时,尊重投诉人的申诉,一定要考虑到投诉人的意见。
4. 严肃原则。处理投诉时,必须严肃,对违规者和违规行为要进行坚决的处置。
四、实施约束
1. 部门主管应当负责投诉处理范围内的工作,并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在收到投诉时履行职责。
2.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招标投标协会的投诉处理,并根据该细则的要求妥善处理投诉。
3. 招标投标协会应当根据本实施细则对收到的投诉进行审核和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公布处理结果。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