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施工承包合同
暖气施工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将暖气工程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承包方,由承包方进行施工,双方就工程的具体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该合同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对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最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 合同主体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名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暖气系统的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
具体施工范围和内容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及工程预算为准。
工程造价: (大写) 元整 (¥ 元)
资金来源: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办理该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所有审批手续。
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场地等。
3. 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程对接和协调工作。
4.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5. 组织工程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证明。
(二) 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 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并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交付使用。
4. 负责已完工工程的维护工作,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
2. 工程进度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工程完成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
工程完成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 %,
3. 剩余 %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年后 日内付清,
六、 工程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甲方可以提出工程变更:
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导致原设计方案无法实施的。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设计方案无法实施的。
甲方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的。
2. 任何一方提出工程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 工程变更引起的工期和造价的调整,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 %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工,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工程款 %的违约金。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 不可抗力
1.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九、 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