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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政府采购招投标

清远政府采购招投标是指清远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和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采购政府所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法律法规

清远政府采购招投标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政发〔2021〕8号)

采购方式

清远政府采购招投标主要采用以下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面向所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公开征集投标,择优确定中标人。

竞争性谈判: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与不低于3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中标人。

单一来源采购: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时,直接向仅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采购。

其他采购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如询价采购、电子化采购等。

采购程序

清远政府采购招投标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

2. 采购公告发布: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公开采购信息。

3. 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4. 评标:采购单位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供应商。

5. 谈判(仅限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与入围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最终中标人。

6. 合同签订: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内容、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

7. 验收:采购单位收到货物、工程或服务后进行验收,并确认合格。

供应商资格

参加清远政府采购招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

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监督管理

清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能包括:

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指导和监督采购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

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

信息公开

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

中标公告

合同信息

供应商信息

采购投诉举报信息

政策支持

清远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主要包括:

建立政府采购联合体机制,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推进电子化采购,提高采购透明度和便捷性

支持中小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采购环境

案例

清远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涌现了许多典型案例,例如:

清远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了价值3亿元的医疗设备,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

清远市清城区采购垃圾清运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了价值2亿元的垃圾清运服务,优化了城市环境卫生,提升了市民生活品质。

清远市阳山县采购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了价值5000万元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改善了当地交通条件,促进了经济发展。

清远政府采购招投标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促进了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和高效化,保障了政府资金的合理使用,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推动了清远市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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