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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哪些费用不得

招投标费用是指招标人和投标人为了完成招投标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招标公告费、标书费、评标费、合同评审费、监理费等。

不得列入招投标费用的费用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投标费用中不得列入以下费用:

非法费用:指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费用,例如向政府官员行贿受贿的费用。

不合理费用:指超出合理范围的费用,例如过高的标书费、评标费等。

重复收费:指同一费用项目重复收取的费用,例如标书费和评标费同时收取。

转嫁费用:指将应由招标人或投标人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对方的费用,例如将评标费转嫁给投标人。

其他不得列入费用的费用:

招标人或投标人自行承担的费用,例如招标人自行印制招标公告、投标人自行制作标书等。

与招投标活动无关的费用,例如招标人或投标人的管理费用、差旅费等。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费用,例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标书所需文件而产生的费用。

具体规定

标书费: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标书,收取的标书费不得超过标书制作成本和邮寄费用。

评标费:招标人为了组织评标而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评标工作的实际成本。

合同评审费:招标人为了组织合同评审而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合同评审工作的实际成本。

监理费:招标人为了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理而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监理工作的实际成本。

违规行为处理

如果招标人或投标人违反规定,在招投标费用中列入了不得列入的费用,将受到以下处理:

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取消资格:对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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